十届一次会议简报第9期

发布时间:2016-12-23 10:07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第十二讨论组(医药卫生、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和第十三讨论组(民族宗教、侨联)

深入讨论常委会两个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

 

12月13日下午,第十二、十三讨论组委员对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而热烈的讨论,并针对各自专业领域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讨论中委员们普遍认为,三个报告数据翔实,内容全面具体,让新一届政协委员对政协工作、提案工作和政府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更多的关注。

刘宏委员认为,社会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流浪乞讨人员到公立医院就诊情况较普遍,救治后其不愿离开医院、长期占用医疗资源的情况时有发生。建议针对该类人员就医后安置工作,尽快建立长期有效的衔接管理机制。

张亚东委员提出,在现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中,立法更倾向于劳动者,处理案件更多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出发,建议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同时考虑双方合法权益。

毛颖梅、董文妍委员认为,全区基础教育相对薄弱,建议探索教师队伍管理新模式,稳定优秀教师资源,确保优质教育质量。同时建议关注儿童福利院建设,适当加大儿童福利、儿童精神卫生投入。

曾凡荣委员建议,从政府层面充分引入社会资本,在资金上探索引入PPP模式,推动全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提出,城市管理执法交叉重复,建议明确部门职责,做好执法保障。

郭桂芹、于安安、刘均娥、林阳等委员表示,养老问题现已成为刚性需求,存在专业从业人员稀缺、无医保支撑、临终关怀机构缺乏等问题。建议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明确划分阶段,加强人才培养,稳定药师队伍,制定相关标准,成立监管机制。利用互联网便利性提供交流平台,鼓励区内退休医护人员上网注册,满足实际需求。

程朝晖、路亚筠、杨志云委员表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压力较大,下一步将利用双重身份,履职尽责,更好地为非首都功能疏解、食品药品风险防控及环境建设工作奉献力量。

马士有、张涓、张爱民委员希望,新一届区政协继续坚持学习制度、考核制度。同时,建议政协工作实行项目制,促进政协工作落实到各个区域中。提案工作的承办应建立责任制,以督促提案办理落实。

刘宝忠委员建议,重视南苑清真寺的改建工作,将南苑办事处、北马路基督教堂和南苑清真寺比邻而建。

麻莉莉、兰峰、吴巍等委员表示,将结合自身的工作,尽职责、尽义务,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