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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区政协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12-25 09:11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12月21日上午,十届区政协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常委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提案工作条例和十届二次会议有关事项,通报了2017年提案办理情况、表彰决定及大会发言题目。区政协主席刘宇主持会议,副主席李秀瑛、张振军,秘书长赵冬辰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一年来,在中共丰台区委领导下,常委会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切实发挥了核心和表率作用。十届区政协二次会议将在2018年1月8日召开。会议的筹备和举办时间紧、任务重,一定要认真准备,把十届二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各位常委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遵守会议纪律,带头进行讨论发言,营造良好的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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