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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法治民主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18 15:11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2017年9月13日下午,丰台区政协法治建设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到丰台区司法局就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法治民主监督调研座谈。区政协副主席李秀瑛出席。

 座谈会上,首先由丰台区司法局局长张悦同志对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介绍。之后,委员们结合法治民主监督工作进行了交流。委员们提出,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项工作在当前的社会治理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降低了社会治理的成本,维护了社会稳定,特别是在我区的非首都功能疏解、棚户区改造等各项中心工作中作用凸显,越来越受到百姓的认可和接受。

委员们建议,一是针对当前的形势,我区应加大对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项工作的投入,特别是应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项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使之更加专业化;三是对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项工作的考核机制作出适当调整;四是不断拓展这两项工作的领域,使工作业务向深度和广度延伸;五是要加快我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

最后,李秀瑛副主席就我区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两项工作以及法治民主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她指出,区政协开展法治民主监督工作,首先,是履行政协职能,进一步规范民主监督工作的具体体现;其次,是更好地为委员搭建知情明政的平台;第三,是引导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促进和提升丰台区的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发挥出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