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2017年提案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07 16:12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一、基本情况

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前,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共提出提案198件,会后收到委员平时提案8件,共计206件。其中党派、团体提案11件,界别提案9件,委员提案186件。

二、立案情况

依据《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和《政协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共审查立案195件。其中党派、团体提案11件(民革、民建、九三学社各2件,民盟、民进、农工党、致公党、工商联各1件),界别提案9件(民族宗教界别3件,无党派、文化体育、医药卫生、教育、农业、特邀界别各1件),委员提案175件

三、交办情况

立案的195件提案,专委会工作五室已经交区委办、政府办及区政协办公室办理,目前承办单位共有43个部门(个别调整正在积极有序开展中)。

承办提案较多的单位是:教委(20件)、发改委(15件)、卫计委(14件)、市政市容委(13件)、交通支队(8件)、文委(8件)、文促中心(8件)、商务委(8件)、住建委(7件)、民宗侨办(7件)、科委(6件)、环保局(6件)、城管执法局(6件)。

四、未立案提案处理情况

11件因超出我区事权范围未予立案的提案,其中2件经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完善补充建议后,委托市政协委员(区政协副主席张兆旗、九届区政协副主席程留恩)作为市政协提案提出(均已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获得立案),9件将作为委员建议或社情民意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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