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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期 日伪的纵毒与“禁毒”-------刘金生

发布时间:2017-04-24 16:09     浏览次数:0次     打印本页

日伪的纵毒与“禁毒”

刘金生

日本帝国主义者入侵中国之后,妄想灭亡中国,把中华锦绣河山变成他们的乐土。日军用武力征服中国,人民总是要反抗的。但如果使中国人成了“东亚病夫”,岂不可永久统治下去!日本侵略者也照搬老牌帝国主义的传统办法,利用毒品从身心健康和心灵意志上搞垮中国人。他们幻想每个中国人都成了终日昏昏沉沉、胸无大志、弱不禁风、力不缚鸡的人。他们对中国的殖民统治就可“万年牢”了。同时,日本侵略者还通过推销、贩卖鸦片的手段,捞取巨额资金,达到以战养战的目的。

日伪统治时期毒品泛滥

1940年,日本侵略者通过新民会、乡公所强迫广大农民种植鸦片。在王佐地区,当时敌人规定:凡家有30亩地以上者必须种一亩罂粟(鸦片)。多种不限,拒种者受罚。并有专职人员深入各户督查。那年因我家租种别人土地,也被迫种了5亩。

罂粟高约一米多,叶长圆形,边缘有缺刻,花朵初时白色,继而变淡黄,变粉,最后变成红色,果实呈圆球形。收获期很短,动手过早、过晚都会严重影响产量。收割时,须左手持桶形杯,有圆环套于食指上,杯口有个直径一厘米的半圆形缺口。右手持薄刀片,在果实腰部横向一划,可见乳白色液体慢慢流出。稍停,用食指将它抹下,再抹入左手所持的小杯中,集中起来倒入桶内。时间稍长变成黑色,再经加工,才成吸食的鸦片。

日本侵略者为毒害中国人,大力推销鸦片,为吸用者提供各种“方便”。当时进行公开贩卖的土膏店,长辛店镇有六家之多,丰台镇也有四家。谁想吸大烟,大烟馆无偿提供烟具、床位。就连当时的一些私人浴池,顾客在洗澡时烟瘾上来,只要招呼一声,立刻有人将烟具、烟料送到床前。至于妓院等污垢场所,为招客人喜欢,更是接客之始先敬烟。将鸦片买回家中吸食者,更是不计其数。

除鸦片之外,还有从中进一步提取出来的烈性毒品叫海洛因(俗称白面儿)。吸食后中毒更为严重,有的竟至溃烂而死。就连长辛店也有所谓“白面房子”。我小时就曾亲眼见过因吸食海洛因而家境败落或家破人亡的情景。1942年暑假,我跟家父在村东头路边卖香瓜。一天,约上午11点左右,西王佐村一位叫苏六的人,从长辛店回来,在我家瓜棚下乘凉歇息。因是邻村熟人自然见面话多。没说几句话,此人连打两个“哈欠”,两眼流下泪来,眼皮下沉,昏昏欲睡的样子。只见他迅速从上衣兜中掏出纸烟,抽出一支在指甲盖上磕了磕,随即用火柴头将烟丝向下按成一个小坑儿,然后打开一个小纸包,内有蛋青色粉状物,他将纸烟向粉面上一按,小坑装满了,然后包好纸包,划根火柴,点燃纸烟,深深吸了两口。转瞬间与刚才判若两人,两眼炯炯有神,精神十足,神气活现,海阔天空地谈论起来。前后最多也不过两三分钟。数十分钟后,便大踏步离去。我莫明其妙,就问家父,方知那就是“抽白面儿”。苏六本是西王佐富户之一,吸毒后很快破败,连基本生活也难维持,不得不靠借贷度日。

更有甚者,东王佐村原有个富户,主人叫靳得亮。家有农田300多亩,在长辛店还有一座商店,全家才四口人,生活很富裕。但靳得亮染上了吸鸦片的恶习,继而又吸食海洛因,乃至打吗啡。商店卖掉,卖土地,卖完土地卖宅院,家道很快败落,三年多时间竟成为在东王佐村无立锥之地的人!记得他曾躺在村南路边的地坎上,身背行李卷,已无处安身。裤脚高高挽起,那一块块烂肉全都变成黑色,血脓不住地向外淌,甚至有的地方已烂得露出骨头,就连骨头也是黑褐色的,许多人围着看。我那时年幼,看也不敢看,但偶然抬眼,还是看见了。不久就听说靳得亮讨饭死于邻村了。

所有染上毒瘾的人,哪一个不是倾家荡产!家道、事业全毁于此,而这正是敌人所希望的呀!

日伪禁毒是假 垄断销售是真

在1941年,由华北政务委员会出面“禁烟”,还煞有介事地公布《禁烟法》。难道敌人真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吗?非也。原来他们的“禁烟”是为了对毒品的种植、加工生产及销售加以垄断,为了进一步掠夺中国人民的财富,以便“财源大发”,达到“以战养战”的目的。敌人建立种植基地(约在今内蒙地区),控制货源,由他们独家供应。虽是“禁烟”,而卖者、吸者照旧。只不过由多种渠道经营改为独家垄断而已。

日伪既已公布《禁烟法》,总要装装样子。在一些交通要道,搞些所谓检查缉毒。由于禁烟后,供应渠道被垄断,毒品价格陡涨。那高高的利润总在诱惑着一些想谋取暴利的人进行私人贩运。其方式独特,这些人被人们称之为“肛门队”,男人用橡胶套装入鸦片,外面连套数层橡胶套,忍痛塞入肛门内;女人则用同样方法备好放入阴道内,外敷例假带。贩运过程,食水不能进,以免排泄。由于运动,或拖延时间过长,造成磨损,鸦片外泄,中毒死亡者,也时有发生。

日伪的缉毒方式也很特别,当时火车站除设有男警察之外,还设有女警察。女警察多是一些满脸横肉、凶神恶煞般的人。火车站出口处设两间小黑屋。如见哪位可疑,则被带入小屋,强行扒光衣服,裸体检查。或强令吃东西或令服泻药。一旦发现携带毒品,警察就该要“条件”了。如能钱财奉上使警察满意,只以“经查无有”即刻放行;如贿赂较多,代为窝藏转运,也并非绝无仅有,要是对他们奉献太少,那只好“公事公办”,令人吃官司。而警察照样可由上司那里领赏,名为“稽查有功”。至于那些高官巨商,整车整箱地贩运,甚至武装押运,又有谁去管!

利用毒品杀害中国人,这是日本侵略中国除用枪炮之外的另一种手段。事情虽已过去50多年,但那强加于我们的痛苦灾难,怎不令人愤恨痛心?国耻家仇永世难忘啊!

选自《北京文史资料精选(丰台卷)》